夫妻天猫店销假被刑期内不能开天猫店

      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3日电(记者裘立华)浙江台州市椒江区的一家美容美发用品实体小店夫妻俩在天猫网上销售假冒飞利浦理发器,短短6个月,销售金额高达45万余元。最近夫妻俩和网店销售人员被,并在缓刑期内不能从事天猫网经营。

      李某和蔡某夫妻俩经营的沙龙美容美发用品商行生意不佳,准备在天猫上开网店,销售电力的一些美容美发商品。2013年3月始,蔡某在广交会上看到假冒的飞利浦理发器,价格70多元,而正品则需要四、五百元、蔡某在天猫上查发现很多在卖此种理发器,销量不错。于是一个月后蔡某也挂网上卖,95元一个,开始刷交易记录,因为买的人少,到7月份,这个产品开始好卖起来,蔡某、李某雇佣了鲍某等三人做销售,根据业务提成发工资。蔡某联系进货,除了广州,他还从宁波一个业务员进货,进价65至70元。

      “其实,一看就知道是假货,价格如此便宜,正规的飞利浦要好几百元的。”蔡某供述:“而且我卖出去的产品退货也挺多,他们也发现是假的。目的就是单纯为了赚钱,看人家在卖,自己思想也就了。”

      经人举报,当年9月25日案发,李某、蔡某共销售假冒飞利浦理发器金额达45万余元,属销售金额巨大,被雇佣的网店销售人员鲍某销售金额达9万元,属销售金额较大。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最后,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两夫妻李某、蔡某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六个月,均适用缓刑,均处罚金15万元。鲍某以同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3万元。且三被告人均被在缓刑期内从事天猫网经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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